前一段时间,极光新闻“信的力量”报道了宾县居民黄华遭遇车祸,坐在副驾驶的亲属受伤,二次治疗费被中国人寿财险拒赔的事情。
节目播出后,保险公司已经向黄华赔付了后续的治疗费。
【回顾】
车祸发生在2025年7月,当时黄华开车拉着亲属许洪娟,结果中途发生了车祸,许洪娟伤势较重。住了半个月院后,许洪娟出院,但还需要二次手术治疗。
今年1月19号,许洪娟再次入院,出院后,黄华拿着两次住院的票据找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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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3月9号,保险公司给黄华发来《机动车驾乘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赔偿终结书》,同意赔付黄华10113.6元,并强调本次事故就此终结。黄华询问得知,这只是赔付许洪娟第一次住院费用,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她第二次住院的费用。
【电话采访】
炒股杠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:意外险条款里边有一个,有个条款是90天,就是自发生事故起90啊,90天内的医疗费,然后她这个二次手术,不是超过90天了嘛。
黄华说,亲属许洪娟的病情特殊,必须二次手术,但前提是必须休养好,否则短时间内很难达到做第二次手术的要求。

宾县居民 黄华:看病之前,我也打电话了,也问上哪个医院能住,能使报销,你们保险公司也没告诉我,有90天这个说法。
黄华说,他不认几个字,当初参保签合同时,没注意哪个具体条款都写的啥,也没人特意提醒他。
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也承认,因为合同条款较多,不可能逐个告知,未尽到充分提示的义务。
节目播出后不久,黄华收到了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来的《机动车驾乘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赔偿终结书》,保险公司第二次赔付14440.55元,这笔钱已经到账。

来源:极光新闻
编辑:韩 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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